• 1
  • 2
您的位置: 首页 >教师发展>科研成果>详细内容

科研成果

学校启动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8 08:57: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催生更多名师,引领教师团队整体性提高与发展,扩大我校名师影响与辐射能力,学校启动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请各位教师对照方案,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教师,请下载相应表格认真填写,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ntyzjkc@163.com。截止时间:9月10日下午5:00.若有咨询请致电教科处。

 

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名师工作室方案

(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参照省市师资队伍建设纲领性文件,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由具备我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者领衔主持,其目标是充分发挥名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努力培养一支具有研究特色、业务精良的名师队伍,并逐步把名师工作室办成全校优秀教师的孵化器,教师队伍建设的助推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加速器,为我校现代化发展作出贡献。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分学科设置,同一学科不重复设置。培养周期为三年一轮,工作方向以学科团队为主要依托,教学研一体化为主要途径。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四条  通过名师引领和自身努力,在培养周期内实现名师工作室研修人员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为学校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理论深厚、业务精湛,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市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教师队伍。

第五条  聚焦课堂教学,树立创新意识,探索具有学校特色的教育改革路径,引领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名师工作室必须结合名师专业发展方向,结合学校课程改革重点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研究工作。

第六条  为实现以科研成果引领教学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打造学校教育教学品牌的目标作出贡献。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七条  学校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对名师工作室实施统一管理。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主任和教科处主任担任,教务处、教科处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选,审定立项项目,组织实施对名师工作室的检查和评估等。

第八条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条件

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主持名师工作室:

(一)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强,教学质量高,具有鲜明而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

(二)具备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南通市学科带头人、南通市名师培养对象第一梯队成员、南通市名校长等学术称号;

(三)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青蓝工程成绩显著,有培训、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的能力;

(四)近五年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0篇以上,且至少有12篇专业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五)近五年内,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且为课题组核心成员。

第九条  名师工作室研修成员条件

名师工作室研修成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能进入名师工作室:

(一)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肯吃苦,善钻研,积极进取,有较强的专业发展意识与能力;

(三)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崭露头角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近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有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成果。

第十条  名师工作室的组建程序

(一)申报、成立名师工作室

1.由符合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

2.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申请者一贯表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议;

3.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二)招聘、遴选名师工作室研修成员

1.学校在校内公示栏和校园网上公布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相关介绍、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名师工作室招聘启示等内容;

2.由符合名师工作室研修成员条件的教师提出个人申请,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名师工作室,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负责研修对象的遴选工作,并将符合条件者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师工作室研修人员名单。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主持人职责

名师工作室实行领衔人负责制,主持人必须加强对工作室各项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提升理论素养,明确教学主张。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加强自我研修,进一步提炼和明确教学主张,努力在省市内外产生良好影响和辐射作用。

(二)培养骨干教师。指导研修成员制订专业发展规划,通过个人研修实践、集中专题研修、学术研讨、交流合作、教学成果展示等方式,为其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使其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与课改实验。定期组织工作室老师研修教师学习前沿教科理论,关注教改动态,搞好课题研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工作室成员有效推进各项实验工作。

(四)推广和展示研究成果。名师工作室要带动广大教师参与研究,并及时将研究成果向相关年级、学科辐射,并将研究成果通过专栏、网站向外展示,提高我校的知名度。

(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指导研修人员开展课题研究。

第十二条  研修人员职责

(一)研修成员必须积极参加工作室活动,认真完成相关的分工研究工作,并协同完成相关决策咨询报告、意见建议或学科(领域)专项分析报告。

(二)每学年至少开设一节高水平的公开课,形成一个课例或案例,并进一步提炼和发展成一个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专题。

(三)在工作周期内至少有6篇论文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3篇,或参加教学教研活动评选获得省二等奖、市一等奖以上的奖项,或有一项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获得立项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  学校每年从教科研经费中划拨专项研究经费,每个名师工作室2万元,用于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两者比例为11

第十四条  日常经费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先制订预算方案,再由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日常经费主要用于:(1)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2)聘请专家授课经费;(3)培养对象指导费;(4)观摩考察费;(5)添置书籍、资料等。

第六章  评估考核

第十五条  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进行工作周期内过程评价和工作周期末结果性评价。过程性评价每学年一次,结果性评价每周期一次。绩效研修奖金以学年为单位发放。

第十六条  名师工作室必须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职责、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每年年初、年末写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在每学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估中合格的工作室,绩效考核研修奖金予以全额发放;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工作室,绩效考核研修奖金不予发放。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工作室,将取消该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并终止该工作室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  本方案自20119月起执行。

 

     附件:南通一中中青年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南通一中青年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登记表   南通一中青年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