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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

附件11: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教师专业成长考核与奖励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0 12:25: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扎实有序地推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切实有效地推进学校教育创新,努力构建优质教师发展平台,培养一批以专家型、创新型教师为骨干力量的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教学一线专任教师。

二、考核内容

1.教师专业成长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现实教育教学成长情况的考核,包括教育理念和行为、教学水平和业绩、教学科研和成果等方面,此项占比50%;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规划的实现情况,主要看其自我目标的实现情况,此项占比30%;个人教师专业发展现状,主要看其学术称号的获得情况,此项占比20%。

2.现实教育教学成长情况的考核,具体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考核:

一场教育教学理论考试:考核参评教师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有关理论水平及教材综合分析能力;在现实教育教学成长情况的考核中占比10%。

一个成功教育教学案例:考核参评教师对教育教学中真实发生的事件和问题的叙述和研究能力;在现实教育教学成长情况的考核中占比30%。

一堂备课组以上公开课:考查参评教师的教学理念、教材处理能力、课堂调控、组织技巧等与课堂教学相关的基本素质。在现实教育教学成长情况的考核中占比30%。

一学年考试成绩相对均分:考查参评教师的教学实绩、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辅导结果和反思教学的校验能力。在现实教育教学成长情况的考核中占比30%。

3.教师的师德形象与团队意识是教师专业成长考核中的重要参考元素,上述三方面内容考核等第的占比确定中,优先考虑师德形象好、团队意识强的教师,以此激励教师由经师向人师方向发展。

 

教育教学成长现状

专业成长规划实现情况

学术

称号

教育理论

教学

案例

公开

教学

教学

业绩

实现

部分

实现

未实现

项目评价

综合评价

考核等第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三、考核办法与程序

1.专任教师专业成长情况每年考核一次,本校教师均需对照本办法之考核内容,填写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表,同时提供所需案例、论文、证书等材料。

不填写考核表格者参与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成长奖,同时该年度教学测评及年度综合测评均不得评为优秀,且不得参评下年度各种荣誉称号。

2凡已经获得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南通市226工程培养对象、南通市学科带头人、南通市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需参加并通过省市相应等级考核,且视其所取新的业绩评定等第。

3.教师填表自评后,年级部和学科教研室组织联合初步审核,每项考核内容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档。初审结束后将综合评定等第上报学校评审小组。

学校评审小组结合专任教师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按照在岗教师20%、70%、10%的比例确定教师专业成长三级等第,并报校长室。教师专业成长考核中,优秀级奖励300元,良好级奖励200元,合格级奖励10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奖励。

校长办公室公示学校评审小组考核结果,并通过适当的途径听取一定范围内的学生、家长及同事意见。

4.校长室根据教师工作业绩和公示反馈情况,审批确定教师专业成长等第及嘉奖人员名单。

四、表彰奖励

1.凡已经获得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南通市226工程培养对象、南通市学科带头人、南通市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通过相应层次年度考核且新的业绩显著者,可享受学校专业成长奖励。

2.每年专业成长情况被评定为优秀级的教师,学校均授予其“专业成长标兵”称号和荣誉证书。

3.专业成长标兵称号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聘任、职务晋升、专业进修与培训、各类校级以上先进个人评选、获取校级以上(含校级)学术称号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参考。

五、其它事项

1.每年12月初学校开始教师专业成长考核工作,1220日前公示最终考核结果。

2.学校遵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教师专业成长实施考核与奖励。

3.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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