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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

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草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8 20:30:3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建立、健全学校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系,通过创新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注重预防、讲究实效、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教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通过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四个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涉及的主要风险包括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教职工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重点是人、财、物管理权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工作程序

第七条 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运行,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第八条  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四个步骤,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系统管理。

第九条  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步骤:

(一)清权查险。一是清权明责。将岗位职责分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排查风险。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认真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通过校园网方式集中公开个人“风险点”,接受监督。综合各类“风险点”,明确风险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找出防范措施,建立学校工作人员廉政风险库。

(二)监督防范。从自我预防,学科、处室联防,师生群防三个方面进行监督防范,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网络。通过自我学习、组织教育、相互帮助、自身日常思想和行为约束,开展自我预防。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廉政报告制度、定期述职述廉、强化人财物行政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开展内部各项检查,及时采集预警信息等进行处室联防。通过接受服务对象和信访人举报,不定期进行民意调查,接受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等,开展师生群防。

(三)预警控制。通过收集预警信息,及时进行预警处置,落实预警处置的督查和反馈,建立一套完善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将廉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信访投诉举报、内部预警信息员采集信息等多渠道收集预警信息。明确各处室和年级负责人及各支部委员为各预警点的预警信息员,建立预警信息采集制度和报送制度,明确采集内容和信息报送要求;建立信息分析制度,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办法,对已采集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为今后预警防控工作方向提供依据;建立信息保密制度。通过信息分析进行信息处置,并报送学校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预警对象。学校制定详尽的预警分级管理办法,针对处室和个人问题的不同程度,及时有效地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的不同预案处置办法。开展预警处置的督查和处置结果反馈,确保预案处置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考核评责。主要采取处室自查、纪委日常督查和年中、年终检查三种方式进行考核。按照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考核标准,由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工作坚持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日常和年度绩效考核之中。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注重运用考核结果。通过检查考核,跟踪督导,纠正问题;总结实践经验,修正风险内容,完善工作措施;进行奖优惩劣,责任追究,归档备查,作为各项考核的依据。

第三章  思想道德风险的监督防范

第十条  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骄奢淫逸;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泄露机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等。

第十一条  防范思想道德风险,要着力抓好全学校教职工的经常性学习教育、落实创先争优教育长效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实施对教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日常监督。

(一)加强教育培训。认真执行学校印发的学习制度,通过培训、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教职工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学习,促进教职工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巩固提高教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二)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建立起廉政警示强大思想宣传阵地。

(三)落实创先争优教育长效机制。通过采取谈话、思想交流等形式,随时掌握全校教职工思想动态,在教职工面临职务任免、人事任免、家庭发生重大事故等人生重大关口时,学校领导及时进行谈话、警示、告诫,解决教职工可能存在的思想问题。

(四)注重组织人文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工会、团委、等组织的作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教职工。发挥工会、团委会纽带作用,开展家庭助廉倡议,让家属积极参与风险防控。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落实。

(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方式促进教职工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的转变与提高。

第四章  制度机制风险的监督防范

第十二条  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为:不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制订和有效实施各项制度;发现不利于执行的制度问题时,未能及时修改完善,使制度失去可操作性;对制度的执行落实缺乏约束力;不按制度办事,影响工作有效进行,使工作出现重大疏漏。

第十三条  防范制度机制风险,要建立综合监督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现有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二)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将执行制度的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三)积极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校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民主监督制约机制。

(四)开好、落实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议程,让代表参政仪政,监督学校各项工作开展。

第五章  岗位职责风险的监督防范

第十四条  防范岗位职责风险,要明确学校教职工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责任。加大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每名工作人员“一岗双责”职责明确。

(二)学校教职工在“一岗双责”、廉政从政等方面,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干部任用管理条例执行。

(四)严格财务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审批、资产处置等制度,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校内的重大财务开支、群众敏感性支出及资产处置情况要定期公示。要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及时纠正不合理支出。

(五)强化校务、党务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策法规、收费标准、有关教职工等事项的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各界监督。

第六章  廉政风险的预警控制

第十五条  预警控制是防止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的核心环节,目的是控制风险进一步扩大。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等方式对相关人员的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预警信息的分析、反馈和处置,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分别予以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三种方式,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为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  预警信息收集的主要方式有:

(一)依据预警信息员采集报送的信息,分析掌握存在的苗头、倾向性问题;

(二)利用信访举报、投诉、网站、校长信箱等手段,了解师生、家长举报反映的情况;

(三)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教代会、教职工等方式,发现相关教职员工存在的问题;

(四)利用述职述廉,掌握相关领导干部暴露的缺点与不足及所对应的人和事。

第七章  廉政风险的考核评责

第十七条  学校出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对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合教职工考评办法进行。

第十八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每季度结合中心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至少一次廉政政策法规文件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并有记录。

(二)全面落实年初学校党委与各党支部、处室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及时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完成校务、党务公开、“风险点”查找、内部廉政文化建设、预警信息采集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好,执行规章制度好,履行岗位职责好。工作中服务热情,举止文明,执法规范,无不满意的举报投诉。

(五)执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各项工作要求,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认真报送各项材料。

第十九条  各党支部、处室每半年至少按照考核标准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考核;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纪委通过采取实地查看、服务对象测评、听取汇报、查阅教育台账及思想交流等活动的相关记录等形式对各党支部、处室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条  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情况汇总,全年进行一次情况评估,汇总、评估情况报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控小组针对季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做好日常整改和跟踪督查。

第二十一条  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综合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绩效考核之中,对综合考核结果较好的党支部、处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较差的党支部、处室和个人予以批评。

第二十二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跟踪督导、纠错整改、责任奖惩三个步骤进行总结纠偏。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不力的党支部、处室,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不断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经验,纠正问题、完善制度、修正方案。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推动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中共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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