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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校友

刘晓红(1983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7 16:52: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刘晓红,1983届校友。女,中共党员,54,江苏南通人,汉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39,她考入华东政法大学,后于19906月毕业并取得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2000年她在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并于20046月取得国际法博士学位。她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副主任、国际交流处处长、律师学院院长、副校长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培训基地办公室主任。2017年12月,当选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晓红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美国天普大学、美国旧金山大学等国际高校的访问学者和访问教授。20171月,出任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成为第一位担任该国际组织主席职位的中国籍人士。 20197月,她当选为英国皇家艺术学会会士(FRSA)她还兼任中国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履历丰富的她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人民政府、胶州市人民政府等处担任法律咨询专家和顾问。她还曾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埃及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非洲国家商法统一协会共同体法院和仲裁院等多家机构担任仲裁员,并在上海罗纳·阿尔卑斯国际调解中心担任调解员。

刘晓红是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的示范者。多年来,她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勤于耕耘,乐于奉献,一直从事高校教学与管理工作。从教30多年,从教师到校长,始终坚持以德修身、为人师表。在学生们的眼中,她亦师亦友,是学生心中最美的校长注重科研,主持和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数十项,已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0余部,在中外重要法学期刊发表论文、评论90余篇。她积极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由她主持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曾获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刘晓红是国家重大战略的参与者。作为学校行政工作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办公室负责人,她大力整合资源,精心组建团队,围绕培训、智库和论坛三大功能,推进我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司法人文与教育交流,为国家战略的实施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她是自贸区法治建设的探索者,作为上海自贸区建设核心智囊成员,她参与了有关法律制度和规则的起草论证工作,为自贸区先行先试提供法治保障;她是上海地方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她先后提出上海自贸区引领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机制构建、上海加快建设亚太仲裁中心和上海实施仲裁制度改革等建议,为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加快与国际接轨完善地方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她是争取国际规则话语权的践行者。她利用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这一国际上最大的经济联合会平台,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仲裁政策与规则的研究制定,努力争取国际规则话语权,发挥国际影响力。她代表中国法律人在国际仲裁实践中扮演重要角色,在重要的国际场合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中国方案,她是走向世界的国际法学者。

刘晓红曾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她曾当选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 当选上海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获评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201812月,荣获“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词是:“国门开,春潮涌,八面来风,万马奔腾。你踏响时代的节奏,一路破冰,以挺拔之姿,撑起法治中国的天空。让规则的精神超越国别让发展的视野突破疆界。以法为矩,有容则强。你的声音在国际舞台上,昂扬,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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